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和达标单位的决定
(辽府函〔201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国家从严从紧政策与我市转型发展需要的关系,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任务。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资源需求得到有力保障;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明显好转;维护民生、促进稳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行动收效明显,为推进我市“三个转型”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发干劲,进一步调动各县区政府在新形势下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东丰县人民政府、东辽县人民政府和2010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达标单位龙山区人民政府、西安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要发扬成绩,拼搏进取,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再创佳绩。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省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从大局出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等各项工作,为推动我市“三个转型”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