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辽源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村、社区公共服务机构就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其中3年内对“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和“充实社区服务大学生”报考市以下事业单位给予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其中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在该服务单位空编的情况下,经人社、编制部门考核批准后可直接聘用;对特别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可按一定比例择优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六、进一步联手多元创业
(一)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结合其工作职责对各自的服务对象开展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具体活动项目由各级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年终对系列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二)大力扶持农民创业。发挥我市传统产业优势,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创办“居家袜厂”,不断扩大东丰“农民画”、东辽“满族剪纸”等创作产业,并在资金、税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实现多元化群体创业,激发农民走向“创富”之路。
七、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
(一)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对有培训要求的城乡新创业者全部实行免费创业培训。
(二)加强创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从2011年起,每年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要达到20 000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技能培训9 500人以上,新生劳动力技能培训2 000人以上,创业培训40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 500人以上。培训目标任务要具体落实到各培训基地,经年终考核,对超额完成培训任务的,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连续两年完不成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取消其培训资格。各创业培训(实训)基地,要以市场需求为重点,开展订单、定向和储备式培训,用规模打造辽源技能培训品牌,全市要实施“5155”工程,即:用五年时间培训10 000名电焊工、5 000名数控车工、5 000名普通车工,把工厂搬进学校,实现零距离就业。
(三)开展评选“星级培训机构”活动。从2011年开始,每两年一次对市政府命名的“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开展“星级培训机构”评选活动。评选等级为“四星”级(市级)和“三星”级(县级),市政府对“星级”单位给予命名和授牌。“星级”评选标准由市人社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八、进一步提供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