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污染防治项目检查考核现场迎检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27号)
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美丰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0年度实施情况考核工作的函》(环办函〔2011〕54号)精神,环保部将于2011年3月份对我市列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污染防治规划》的息烽县污水处理工程、开阳县污水处理工程、修文县污水处理工程、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废水治理项目、贵州美丰化工有限公司(原贵州化肥厂)废水治理项目、息烽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清镇市朱家河污水处理工程(二期)、贵州水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电石渣资源综合利用/乙炔废水环保治理工程、贵阳市金百污水处理工程及贵阳市南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等10个项目进行现场检查。为顺利完成此次迎检工作,按照省、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次检查考核不仅是对2010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也是对“十一五”总体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各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及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备查,并于2011年2月18日(星期五)12:00前将各项目建设情况书面上报(含电子文档)市政府。南郊垃圾填埋场、金百污水处理厂、息烽垃圾填埋场三个未完成项目由花溪区政府、金阳管委会、息烽县政府就未完成或未实施原因同时做出专题说明。
二、检查时要求各项目都要设置宣传展板。展板制作要大气、图片要清晰、内容丰富,能很好地反映建设内容及实施前后的效果,文字说明言简意赅。
三、加大项目管理力度,杜绝现场管理凌乱和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
四、在环保部来检查考核之前,将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一次预检查。
附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0年度实施情况考核工作的函》(环办函〔2011〕54号)(略)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