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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1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道路交通应急处置。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突发道路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定期组织演练。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研判机制,定期向社会发布道路交通研判信息。卫生、公安、保险等部门要健全完善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完善交通事故急救通讯系统,实现公安机关与医疗急救单位同步协调联动,最大限度地缩短事故救援时间,减少伤员死亡。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区、市、县要建立和完善辖区交通安全宣传主导机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投入,组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进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宣传、公安、教育、司法、安全监管等部门要以运输企业驾驶人、农村群众、中小学生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倡导文明交通,告别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道路交通习惯,切实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

  五、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保障力度

  (一)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县、乡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县、乡、村道路交通管理。高度重视农村地区公共交通发展,从客运管理、费税扶持等方面,研究发展农村道路客运网络的政策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班车通达率,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重点整治摩托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无牌无证载人等违法行为。农机部门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拖拉机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

  (二)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公安交警部门要出台我市高速、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发展保障机制,将高速、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服务站建设纳入公路管理设施。要整合高速、高等级公路交通管理力量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立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以及高速、高等级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联合值班、联合执勤、共享监控资源、共同制定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的勤务指挥机制。

  (三)加大队伍建设保障力度。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将交警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并针对交通管理工作高污染、高强度、高风险的特点,为一线交警执勤创造更好的条件。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增加交警编制,完善交警装备,组织多方力量参与协助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以区、市、县人民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农机管理站以及驾驶人协会、村委会的作用,建立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各类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台账,协助公安交警部门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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