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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转发2010年度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第一批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转发2010年度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第一批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陕商发〔2011〕70号)


陕西利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商务厅关于2010年度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第一批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的函》(琼财建函〔2010〕23号),你公司申报的“海南果菜销地交易配送专区”项目已列入该计划,现随文将该函转发你公司,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实施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项目的重要意义,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项目实施机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实施,探索建立跨省区农产品保供的长效机制。

  二、要千方百计在5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内容。对照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的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后期项目实施计划,倒排工期,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加快进度,做到集散配送区面积足够、标志明确;信息追溯系统功能先进,运转正常;冷链系统库容足额,设备完善,产权清晰。

  三、要建立项目资金财务专帐,做到项目实施资料齐全完整,帐实相符,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投入主体明确,资金真实到位。

  四、要定期报告项目进度情况。从2月份起,每月末向海南省商务厅及海南省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和陕西省商务厅、西安市商务局,书面报告当月完成项目工作量与项目整体进展情况。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后,及时上报竣工报告与验收申请,待海南省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检查验收通过后,海南省财政厅将直接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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