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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二次经济林资源详查工作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地区林业局职责

  此次详查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全地区详查工作方案和详查办法,人员培训,督促指导各县(市)详查数据录入并进行地区汇总和建立资源档案,同时提交详查成果。抽调60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详查工作全过程的操作技术指导、检查,并抽调车辆2部和驾驶员2名。

  2、地区农业局职责

  协调各县(市)农业相关部门,全程参与经济林资源详查工作。

  3、地区水利局职责

  积极协调各县(市)水利部门认真参与,通过调查掌握各流域经济林资源状况,科学调配经济林用水计划,并抽调车辆1部及驾驶员1名。

  4、地区发改委职责

  参与此次详查工作,积极协调各县(市)相关部门配合详查。为全区经济林产业发展宏观决策掌握基本情况,并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争取各类林业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抽调车辆1部及驾驶员1名。

  5、地区财政局职责

  按照地区经济林资源详查所需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资金,并指导和监督资金使用。协调各县(市)财政予以县级详查工作所需经费支持,配合做好详查工作,并抽调车辆1部及驾驶员1名。

  6、地区统计局职责

  按照《统计法》规定,对详查过程中数据的统计处理进行监督指导以及详查结果对外发布,并抽调车辆1部及驾驶员1名。

  7、地区国土资源局职责

  提供喀什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现状纸质及电子版图,其中纸质图比例尺为1:10000,并抽调车辆1部及驾驶员1名。

  8、地区农经局职责

  与地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全程参与经济林资源详查工作,并抽调工作人员4名。

  9、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

  参与经济林详查工作,准确掌握全区经济林资源及生产状况,组织协调并指导经济林标准化生产和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认定工作。

  10、喀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责

  参与经济林详查工作,准确掌握全区经济林资源及生产状况,加大出口果园申报注册和果品出口,并向地区林果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提供出口果品流通情况。

  11、地区供销社职责

  参与经济林详查工作,准确掌握全区经济林资源及生产状况,指导各县(市)做好林果产品市场营销及转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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