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二次经济林资源详查工作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1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经济林作为喀什地区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林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十五”以来,我区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品种资源优势,全力打造外向型特色林果业,尤其是近年来在国家退耕还林、“三北”工程建设和自治区财政林果专项发展资金的支持下,喀什地区经济林建设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经济林已成为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
2005年开展的第一次经济林资源详查,为我区“十一五”经济林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发挥了指导性作用;期间,按照经济林基地建设规划,狠抓以红枣、巴旦姆、核桃为主的经济林基地建设和生产管理,经济林规模猛增,结构更趋合理,品种不断优化,效益日益显现,经济林规模、结构、品种、效益等诸多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此,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区经济林资源及其管理状况,建立连续健全的资源档案,为今后及“十二五”期间经济林经营方案的制定、资源开发利用、开展资源动态管理、实行林果资源管理责任制考核和产业化经营提供科学依据,经行署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二次经济林资源详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源详查范围
按照行政区划详查全区十二个县(市)所有分布有经济林资源的区域,即县、乡(农、林、牧场)、村,以小班为基本单位全面进行详查(不包括部队和兵团农牧团场)。
1、调查范围:截止2009年(含2009年春季)定植的所有经济林中的片状经济林和带状经济林。
2、调查树种:杏子、红枣、核桃、巴旦姆、酸梅、西梅、石榴、葡萄、樱桃、开心果、无花果、李、苹果、梨、桃(油桃、毛桃)、榅桲等。
二、详查工作进程安排
第一阶段(7月15日-7月31日):详查工作前期准备阶段。各县市制定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抽调人员编组、培训详查人员、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准备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等。
第二阶段(8月1日-9月20日):外业详查阶段,各县市根据详查任务量,以乡(镇)为单位,组建外业调查工组,全面开展外业详查工作。各详查工组完成小班外业调查因子和调查工作图,并及时录入外业调查小班卡片数据,并每录入完一个林班及时提供给县市内业数据计算组,由内业数据计算组按照经济林详查汇总表要求,进行以村(林班)为单位的数据计算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