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陕发改高技〔2011〕168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各国家级开发区(基地),有关高校、科研单位:
为落实《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0〕2455号),进一步提升我省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开展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引导各地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加强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促进国家与地方产业创新平台的有机衔接,推进不同层次创新平台的合理布局;提升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为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技术支撑。
二、具体要求
请你们按照《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并进行严格审查,上报我委。我委将按程序对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结合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估结果,择优推荐。具体《办法》和《细则》请登录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