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地区中小学2001年后新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达不到自治区标准(自治区标准100%);主要因非师范类中小学教师学历不达标(无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2、全地区中小学专任教师资格证获得率尚未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自治区要求中小学专任教师2006年2月底前获得教师资格证)。
3、个别县中小学专任教师任职条件达不到自治区标准。
4、教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数量仍显不足,全地区“双语”、音体美劳等专业课教师短缺。
整改措施:
1、严把教师入口关,优先从普通师范类高校对口学科专业毕业生中招录教师。
2、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没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及学历不达标的教师的培训力度,确保中小学专任教师在9月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使其达到自治区要求,不断提高教师实际教学水平。
3、各县市要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对教师结构进行调整;地区要在7月底前完成2009年补充教师工作。
4、各县市委、人民政府在选派教师参加自治区 “双语”培训的同时,加大县级教师培训力度,尽快解决学校中“双语”、音体美劳等专业课教师不足的问题。
A3 指标办学条件存在的问题
1、部分县市教学点设置不尽规范,部分学校教学点有1-6年级,有违于新政发【2006】31号文件(黄皮书)中的相关规定(教学点指小学四年级以下(含四年级)规模的办学点)。
2、教学仪器、设施设备整体配齐率尚未达到自治区标准;部分县市教学仪器等设备的配备速度较慢。
3、全地区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备配齐率较低,未能按照自治区要求开设信息技术课。
4、学生阅览图书、教师工具书、参考书不足。
5、全区农村中小学专职实验教师比例较低,各学科专职实验员教师仍然短缺,特别是村级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教师。
6、学校配套设施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县市学校不同程度存在功能室不足,实验室、图书阅览室、运动场短缺或不标准,讲台和台凳柜架不足或破旧;师生厕所蹲位较为短缺的问题。
7、部分县市劳动技术教学用地配备不足。
整改措施:
1、各县(市)委、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学校布局调整力度,新学期开学前基本完成撤点并校工作;要在8月底前解决学校实验室及辅助教学用房不足、不规范的问题,完全落实学校“八配套”建设;在7月前配齐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讲台和台凳柜架等,使其达到自治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