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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8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喀单位:

  《喀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喀什行政公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当前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问题突出,不仅为实施财务作假、偷税漏税、贪污腐败、洗钱诈骗、侵吞国家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和违反财经纪律,而且发票领域中的违法犯罪活动还往往与制售假文凭、假证等其他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交织在一起,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为严肃财经纪律、整顿税收征管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决定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泛的社会支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周密部署,迅速行动,依法从重打击印制、兜售、虚开发票和偷税、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严惩处利用虚假发票贪污腐败、侵吞公私财产等违法犯罪活动行为。为加强组织协调,决定成立喀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喀什地区国税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工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完善机制、加强指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00九年五月八日

  喀什地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严厉打击和整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以下简称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5号)精神,喀什地区行署决定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几年,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税务机关的不懈努力,“金税工程”网络管控能力不断增强,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高,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发票违法犯罪由增值税专用发票蔓延到其他发票,兜售方式由过去的街头为主,变为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递等交易为主,甚至出现了专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和专门从事代开发票的团伙。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呈网络化、专业化、产业化特点。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蚀国家税基,诱发偷税、骗税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和违反财经纪律,威胁国家经济和税收安全,而且也为财会造假、贪污贿赂、洗钱诈骗、侵吞国家资产等其他经济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制售假发票案件往往与制售假文凭、假证照等其他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交织在一起,成为恶化社会治安环境、破坏社会稳定的重要诱因,败坏社会诚信,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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