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三个集中培训,宣贯
《消防法》。5月31日前,一是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政府各职能部门领导进行
《消防法》集中培训;二是由地区消防局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
《消防法》集中培训;三是地区消防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要组织全地区从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保、监控、产品销售、维修的单位负责人进行
《消防法》集中培训,增强党政领导、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特殊岗位人员的消防法制意识,为
《消防法》的贯彻落实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抓好本系统的宣贯工作。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本行业系统宣贯
《消防法》进行专题部署,抓好本行业系统全体员工对
《消防法》的学习掌握,为
《消防法》在本行业系统的贯彻落实及对消防安全的依法监管奠定基础,地区消防局、建设局、工商局、文体局、旅游局、卫生局等行业部门要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建筑工地的
《消防法》宣传教育,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应急疏散演习。
五、开展消防文艺演出活动。
《消防法》百日宣传活动期间,地区文体局、消防局要结合地域、民族等特点,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消防文艺演出活动。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通过在当地广场组织
《消防法》群众文艺节目表演、消防装备器材展示、逃生体验、图片板报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面对面的宣传消防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