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夏收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夏收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8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夏季气候炎热,小麦已趋于成熟,根据我地区气候状况,夏收期间常伴有大风天气,风干物燥,容易引发火灾,加之农田、村舍附近囤积大量麦草,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火烧联营”的火灾事故,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针对夏收期间易发生麦场火灾的特点,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县市、乡镇、村夏收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层层抓落实。农村成立村民义务消防组织,制定防火检查和村组联防措施,每天不定时开展防火检查,把防火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各族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由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对麦场进行选址,要突出“三远一近”(即远离高压线、远离交通要道、远离火源,靠近水源),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

  二、麦场、粮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严格麦场、粮仓的用火用电;对易燃易爆农用物资的保管严格把关;组织农机人员对所有电动农用机械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农用机械的电器故障引发火灾事故;制定麦场、粮仓防火安全制度,划定警戒区域,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小孩进入警戒区域内玩火;组织有关农技人员规范各农户扬场操作及扬场专用机械的正确使用;各储备库、麦场要明确防火治安责任人,加强夜间巡逻和值班工作,并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三、严防犯罪分子进行纵火破坏。针对当前不法分子有袭击粮食储备库、麦场制造社会混乱的可能,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组织治安、消防、农业、农机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有重点的进行夜间抽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到实处,防止发生纵火破坏活动。
  四、各县市、乡镇要加强对农村,尤其是房顶堆有牲畜饲料、柴草等杂物的农户房屋的检查指导,加强火源电源管理,严格控制移动火源,坚决制止违章用火用电现象。对于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的农村要成立夏收防火群防群治组织,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开展自查、自改、自防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灭火能力。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