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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喀什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把保健食品抽验与监测虚假违法广告相结合,加强对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和抽验并发布公告,重点检查保健食品采购和销售索证索票情况和向消费者开具票据等情况。
  3、大力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辨别能力,引导有关媒体依法规范发布广告,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假冒伪劣保健品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三、整顿步骤
  从2009年3月至2010年底,利用两年的时间,分四个阶段完成食品安全整顿的任务和目标。
  (一)部署自查、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阶段(2009年4月-2009年6月)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意见》,明确各自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制定本县市、本部门的实施方案,迅速安排部署整顿工作。对目前开展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实效情况开展自查;对自身监管工作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生产经营单位对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开展自查。
  要结合专项整顿自查工作把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作为近一阶段的重要任务,通过多种喜闻乐见、富有实效的方式和途径,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7月-2010年5月)
  各有关部门对农(兽、渔)药经营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餐饮单位(个体)进行认真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注销一批达不到准入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证照,坚决取缔一批无证照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个体),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6月-2010年9月)
  通过集中整治阶段,地区将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强化督查整改,主要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和整治效果上等方面进行抽查,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依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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