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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对政府网站和网络安全进行自查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对政府网站和网络安全进行自查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近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纪检委书记符强、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海伦针对喀什市政府网站存在安全漏洞的问题做出批示,要求“应举一反三,对各单位的网络安全进行检查,采取措施修补漏洞,消除隐患”,地区领导为此也作了专门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和地区领导的批示,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和网络安全运行,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网络失泄密、信息系统遭攻击、政府网站页面被非法篡改等问题的发生,决定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政府网站和网络信息安全、设备安全自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确认网站和网络安全责任主体。
  二、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次政府网站和网络安全检查活动,建立政府网站和网络安全检查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建立设备故障汇报制度,及时将设备运行及存在的各类问题报送地区电子政务和信息管理中心。
  三、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各县市政府门户网站系统、地直和各县市政务内外网,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各单位(局域网、上网的单位)。
  (二)检查内容。政府网站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政府网门户站及电子政务内、外网信息安全设备配备和管理情况,机房安全和可靠性情况,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等。
  四、检查方式
  各县市和地直有关单位进行自查,依据检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将检查结果报送地区电子政务和信息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和地直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维护信息安全、政府网站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府网站和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主管领导要亲自安排,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和完成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二)确定联络人。各县市、地直有关单位要确定一名本次信息安全检查工作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名单(姓名、职务、电话、电子邮件)于4月15日前报地区电子政务和信息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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