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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喀什地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 员:麦合苏木·阿曼  地区粮食局储备基建科科长
  马合木提·普拉提 地区统计局农业科科长
  周继尧      喀什国家粮食储备库财务科副科长
  严 谨      伽师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
  朱新芬      伽师县粮食购销公司会计
  李晓泞      伽师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艾克拜·克里木  伽师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艾尼瓦尔·瓦力斯  伽师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依拉木·斯依提   伽师县粮食购销公司业务员
  张 燕       伽师县粮食购销公司统计
  周新梅       伽师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普查范围:疏附县购销公司11个站(库)、71个库房承储粮食。
  12、塔什库尔干检查组
  组 长:艾克拜尔·买买提明 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副组长:多力坤·吐逊    喀什国家粮食储备库副主任
  成 员:白泽臣       地区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四、清仓查库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国家、自治区的安排,此次清仓查库分准备、自查、普查、复查、抽查、汇总整改六大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底以前)
  1、动员和培训。3月2日-3月3日,地区组织地、县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统一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培训;3月中旬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参加地区普查工作的全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3月11日,地区对全地区清仓查库工作进行动员,各县市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即进行动员,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
  2、方案的实施。3月10日,本方案经地区领导小组审核后下发各县市,并上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市自查方案。方案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保证质量和进度,并于3月15日报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其他准备工作。地区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普查需要,于4月2日12:00前向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普查必需资料:地区粮食局负责提供3月底各县市库存粮食月报表及轮库计划;提出地区普查所需要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工具数量,由各级粮食部门负责落实。地区农发行负责提供各县市收购粮食贷款情况统计表,地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各县市粮食价外直补情况统计表,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无偿、准确检测清仓查库粮食仪器,以备地区普查需要。
  各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知被查企业,提前备齐相关的文件、账表和报表资料,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存储的粮食要进行整理,校正计量器具,备好质量扦样验查工具。存粮少、难以规范检查、需采用称重法进行检查的粮库,要配好可移动的自动称(不低于15吨/小时)二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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