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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喀什地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
  重点检查2007年、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代储企业。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
  地区选择喀什“八一”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伽师金谷面粉厂、莎车白星面粉厂共3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开展粮食库存情况典型调查。

  三、普查方法与分组
  开展地区普查工作,是保证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必须严格普查程序,落实人员,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普查方法
  此次清仓查库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实地逐仓逐货测验相结合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普查小组听取负责普查县市人民政府自查汇报。各县市人民政府汇报要包括组织自查情况、库站点分布及库房数量、存储粮食品种、数量与质量,以及清仓查库要求的重点内容。
  2、核对资料。根据地区下达的3月末库存结报点统计月报表,各普查小组与县市统计数进行认真核对,再将县的统计数与各库点的统计账进行核对,然后再分别查各库点统计账与保管账是否一致。
  3、分组进点普查。各普查小组根据县市库站及库房分布情况,合理分组进行普查,确保普查质量和进度。
  (二)普查分组
  根据“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要求,和“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 的原则,行署决定组成12个普查小组,以县市为单位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地区领导小组下设由各成员组成的联席会议,由地区粮食局局长刘忠义同志负责,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具体分组如下:
  1、喀什市普查组 (共10人)
  组 长:高佩信       地区粮食局副局长,正县级
  副组长:罗新业       英吉沙县粮食局局长
  成 员:赵国民       地区粮食局购销科科长
  赵向红       地区粮食局财务科科长
  姜 卫       地区粮食局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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