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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喀什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喀什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
(喀署办发[2009]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喀单位:

  2008年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隐患整理年”为主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地区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为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地区安委会依据《喀什地区2008年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对签订责任书的单位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地区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行署决定对下列单位进行表彰:

  一、先进县市(6个)
  疏勒县、叶城县、泽普县、伽师县、莎车县、麦盖提县。
  二、先进单位(5个)
  地区农机局、地区建设局、地区安监局、地区交通局、地区交警支队。
  三、先进企业(14个)
  中国石油喀什销售公司、国家储备粮喀什直属库、八一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喀什新陆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喀什机场、喀什地区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喀什金陆实业有限公司、喀什恒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地区客运总站、中国移动喀什分公司、中国电信喀什分公司、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电喀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对在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疏勒县等25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为喀什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新的成绩。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喀什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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