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主动公开。㈠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㈡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㈢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㈣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截至目前,大部分行署部门或单位已在喀什政府信息网上建立网站或网页,但仍有个别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前在喀什政府信息网上有网站或网页的单位有:
地区纪检委、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大工委、地区政协工委、地区财政局、地区发改委、地区电子政务和信息管理中心、地区交通局、地区旅游局、地区人事局、地区民政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建设局、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审计局、地区卫生局、地区工商局、地区国税局、地区地税局、地区扶贫办、地区人防办、地区质监局、地区安监局、人民银行喀什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喀什分行、地区环保局、地区气象局、地区统计局、地区知识产权局、地区科技局、地区国土局、地区畜牧局、地区供销社、地区地震局、地区水利局、地区法制办、地区民宗委、地区计生委、地区经贸委、地区残联、地区社科联、地区文联、地区编办、地区老干局、地区烟草专卖局、地区公路总段、地区疾控中心、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商银行喀什分行、道路运输协会、公路运输管理总站、喀什自来水公司、喀什市公交公司、喀什人寿保险公司、疆南电力公司、华电喀什发电公司、地区农技推广中心。
二、经常更新页面并公开信息的单位有:
地委组织部、地区政协工委、地区财政局、地区发改委、地区电子政务和信息管理中心、地区人事局、地区交通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地税局、地区扶贫办、地区气象局、地区科技局、地区知识产权局、地区烟草专卖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疆南电力公司、华电喀什发电公司、公路运输管理总站、道路运输协会。
三、信息公开方式尚不明确或没有公开相关信息的单位有:
地区口岸委、地区外侨事务办公室、地区农机局、地区检察院、地区中级法院、地区红十字会、地区林业局、地区盐务局、地区粮食局、地区广电局、地区无线电管理处、地区信访局、地区国资局、地区药监局、地区科协、地区伊协、喀什海关、地区检验检疫局、财险喀什分公司、地区财贸学校、喀什六中、银监局喀什监管分局、建设银行喀什分行、中国银行喀什分行、农业银行喀什分行、喀什移动分公司、喀什联通分公司、喀什电信分公司、地区邮政局、喀什火车站、喀什飞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