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16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地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自今年4月国际国内报告甲型H1N1流感以来,我区防控工作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认真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领导责任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9月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国家卫生部、自治区人民政府相继召开了甲型H1N1防控电视电话会议,对扎实开展防控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同志又对全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区副主席铁力瓦尔迪同志就迅速贯彻落实王乐泉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了要求。截至2009年9月21日17时,全区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86例,无重症和死亡病例,其中:乌鲁木齐市报告57例,克拉玛依市报告13例,阿克苏地区报告16例。全区实施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822例,确诊病例主要集中在学校。
鉴于目前全疆疫情形势,我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防控形势非常严峻。为确保我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坚决防止疫情传入我区,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地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领导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区维稳工作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需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立即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人员培训和物资储备,做好应对疫情暴发流行的各项准备。
2、各级医疗机构、各类学校、社区等重点区域防控工作一定要扎实,措施要得当,要严格落实晨检和消毒等制度,医疗防控专家组要严阵以待,切实做好对甲型H1N1流感发病源的控制,确保疫情一旦发生能尽快得到及时控制。对突发的疫情要及时按照防控预案和有关程序进行隔离和治疗,尤其是要做好重症病例救治和防止疫情在社区暴发流行。要加强兵地、军地之间交流和沟通,形成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尤其对学校、托幼机构、商场等重点区域做好宣传。要利用下乡宣讲和维稳干部进社区的机会,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引导,使群众树立正确的防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