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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举办喀什农产品青岛推介销售活动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举办喀什农产品青岛推介销售活动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15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供销社、广电局:

  为促进喀什地区农产品外销和开拓市场,根据地区主要领导的要求,决定组团参加2009年9月26日至28日在青岛市举行的2009青岛农产品交易会,并开展喀什农产品推介销售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请各县市尽快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和参加展销的农产品情况(品种、数量、销售报价)报地区(联系人:郭宏波,联系电话:13709982758)。地区将在天津推介销售活动结束时对相关工作作详细的安排部署。

  附:喀什地区农产品青岛推介销售活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喀什地区农产品青岛推介销售活动方案

  为促进喀什地区农产品外销和开拓市场,地区决定组团参加2009年9月26日至28日在青岛市举办的2009青岛农产品交易会,并开展喀什农产品推介销售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最大限度地促进喀什农产品销往山东及青岛,开拓农产品市场,全面展示和宣传喀什地区农业发展成果,为喀什农产品在山东销售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创造条件。

  二、组团人员

  地区成立党政代表团。团长:王华(中共喀什地委副书记,山东援疆领队);副团长:阿布都艾尼·依干拜尔迪(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成员:张辉(中共喀什地委副秘书长,山东援疆干部),李平(喀什地区行署副秘书长、行署办公室主任),袁强(喀什地区供销社主任),李世涛(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主任科员),栾剑云(喀什地区供销社财务科长),喀什电视台记者一名。

  各县市供销社(农产品销售办公室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协会)主要领导一名,农产品加工、保鲜、仓储、流通企业负责人,经纪人。

  三、展销形式

  地区决定,各县市参加此次推介销售活动,但不派县市领导参加。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本县市最有特色、质量优良、包装最好的农产品及其他产品参展,派供销社(农产品销售办公室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协会)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经验的领导牵头,按指定时间将产品带到青岛进行布展和展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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