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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及节日期间防火工作的通知

  6、要突出重点监督力量。各县市要充分调动和发挥街道办、乡镇、居(村)委会、派出所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扩大对农村、社区的监督检查覆盖面,提高消防宣传的普及率,完善农村防火制度,签订《村民防火公约》,切实营造“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冬防工作良好格局,努力保持我地区冬季火灾的平稳态势,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发出大风天气防火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火安全。
  7、深入对消防产品的排查整治力度。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依法进行查处。

  三、加强消防宣传力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群众防火安全意识

  各县市、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宣传“六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清真寺)活动,广泛开展冬季防火宣传教育,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火灾预防、报警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常识,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声势浩大的冬防宣传攻势。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冬季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指导和督促各行业、单位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重点加强对老、弱、病、残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宣传,切实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同时要充分利用冬季农闲时期加强对广大农村的消防宣传工作,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禁止在野外用火,杜绝因烧荒、祭奠、燃放鞭炮等引发的火灾事故,增强人民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扎实做好冬季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我地区冬季火灾特点,从严、从难、从实战需要出发,积极开展以救人为重点的理论教育和实战演练,着力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各县市、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冬季火灾特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立季节性和义务性消防组织,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灭火演练和防火巡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五、各县市、各单位请将冬防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情况于12月15日前上报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冬防工作总结务必于2010年2月25日前上报地区公安局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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