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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20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喀什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现将《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喀什地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提高事故预防和应对能力,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自治区的《实施方案》,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原则,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监管装备水平,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与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设内容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扶持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水平、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内容。成立集安全应急救援管理与应急救援指挥于一体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喀什地区在2009年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职责,做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工作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2、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规章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结合喀什地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救援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培训教育等配套规章规程,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体系。

  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管理职责,切实抓好政府部门专项及部门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完善制定应急预案备案程序,建立应急预案备案数据库,力争在2010年第一季度实现全地区各大中型企业、中央驻喀单位应急预案备案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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