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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加快农业标准推广实施

  着重抓好大宗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标准的实施。紧密结合各类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特色农产品品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依托自治区、地区、县农业科技转化项目,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推行“确定一个主体、执行一套标准、培育一个品牌、制作一张生产模式图、建立一份生产档案”的标准实施模式,建立完善“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农业技术部门指导、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户积极参与”的农业标准化推进机制,加快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三年内使农产品按标准化组织生产的面积比例每年上升2-3个百分点。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示范成果,逐步形成以示范区(点)为辐射核心的示范推广体系,促进农业标准的贯彻实施。

  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技推广组织在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中的主体和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支持一批产业规模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市场开拓能力足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各级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积极创建一批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的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引导企业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

  加快流通领域标准推广实施,积极培育发展标准化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并以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配送公司和大型连锁超市为主体,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定量包装、包装标识等标准的实施。

  (三)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

  按照科学布局、合理分工、资源共享、体现特色的原则,通过统一规划和政策引导,加快全地区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城乡,满足农产品科研、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出口等环节的质量安全需要,以地、县两级政府机构为主、社会企业自检为补充的门类齐全、配置合理、功能互补、资源和信息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建成1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能够适应当地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流通、消费检验需要的地区级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各县市建成1家围绕服务特色农产品发展的基础性检验检测机构。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强化监督管理。通过现场评审、定期监督评审、监督抽查等方式,加快检验检测机构与国际互认的步伐,规范检验行为,确保检测数据科学、公正、准确。

  1、地区级检验检测机构。对现有机构增添检验设备,建成能够适应当地食品生产、加工以及流通、消费检验需要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主要负责地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常规检测,协助当地政府对市场领域的食品和农产品进行安全质量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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