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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喀什地区第十五个“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丰富的、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社区和农牧区消防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期间,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协调各街道办、乡镇、村委会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消防宣传活动,如消防宣传大篷车进“巴扎”,深入到社区、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在农牧区设立消防知识“双语”宣传点、咨询台,发放消防知识传单,开展灭火演练等,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巴扎日”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宣传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农村消防知识读本》、《农村消防知识电视专题片》、《农村消防知识广播讲座》向广大农牧民朋友讲解防火常识,传授灭火自救技巧。

  (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清真寺活动。

  11月3至9日,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协调消防、文化、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各组由一名领导任组长,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本辖区内清真寺的火灾隐患。检查期间一并组织清真寺宗教人士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以灭火器的使用、火灾自救逃生等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同时要求清真寺阿訇利用“居玛日”讲经之机,对穆斯林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七)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11月3日,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消防、团委等相关部门对消防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4日至9日,消防志愿者指导委员会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负责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单位、农牧区开展发送消防知识传单、演出消防文艺节目、查找火灾隐患等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八)举办一次以“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为主题的大型灭火救援演习。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协调消防、公安、安监、辖区重点单位等,开展一次大型灭火救援演习。辖区无现役消防中队的县可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一次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九)拓展渠道,全方位集中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11月9日,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在当地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开辟消防宣传专版、专栏,集中刊播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及消防公益广告。同时协调宣传、广电、文化、消防等部门在城市车站、商场、广场等繁华地段的电子屏幕、各大宾馆、酒店、住宅的楼宇电视反复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及消防知识提示。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宣传橱窗、展板挂图、户外广告、手机报等阵地优势,加大宣传密度和频次。

  六、及时做好活动部署,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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