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渭安 地区民宗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局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派出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好各项消防宣传工作。
三、宣传活动主题
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关注消防,共筑平安”。
四、宣传活动时间
2009年11月3日-9日。
五、宣传周活动安排
(一)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精神。
按照公安部“10·15”会议精神大力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重要批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各县市人民政府主抓安全的领导在11月3至5日期间发表“119”广播、电视讲话或发表署名文章等开展社会宣传,发表内容由各县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发表广播、电视讲话内容应主题鲜明,紧扣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精神实质。
(二)组织召开政法综治成员单位消防宣传联席会。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一次政法综治成员单位消防宣传联席会,会议议题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新社综办〔2009〕44号),依据新修订的《
消防法》,就如何切实履行好各成员单位消防宣传职责提出措施、意见或建议。
(三)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在行署的统一部署下,统一协调各地广播、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全程跟踪报道“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尤其要协调消防志愿者和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宣传的配合工作,组织社会各界群众参观消防站,接受消防培训和教育,举办消防知识竞赛,充分利用板报、墙报、文艺演出、散发消防知识传单,组织消防疏散演练等各种形式开展好这次消防宣传工作。
(四)组织社会单位和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四个一”活动。
11月5日至8日,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教育、消防部门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学校分别出一期消防宣传板报、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学校为学生上一堂消防知识教育课),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组织一场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活动。结合新《
消防法》的宣传和冬季火灾特点,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大队以消防工作“五进”、“三提示”等为载体,在开展“四个一”活动期间,制作发放消防宣传画册、邮政名信片、首日封或采取联系移动、联通、电信发送消防安全公益短信等形式向群众传播、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