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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喀什地区第十五个“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喀什地区第十五个“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19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喀什地区第十五个“119”消防宣传日的各项工作,地区消防局提出的《喀什地区第十五个“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喀什地区第十五个“119”消防宣传日活动方案
(喀什地区消防局  2009年10月26日)

  今年11月9日是全国第十五个法定“119”消防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关注消防,共筑平安”。为更加全面深入的推进新《消防法》社会化宣传工作,普及消防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氛围,同时全面展示消防部队“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良好形象,地区决定从11月3日至9日在全地区开展“119”消防宣传日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日这一有利时机,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为指导,努力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全力整改火灾隐患,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构筑和谐社会。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宣传活动顺利开展,组成由行署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和督办。

  组 长:刘夏宁    行署副专员
  成 员:洪家范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刘四宏    共青团地委党组书记
  郑旭光    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段建华          地区安监局局长
  曹卫青          地区消防局局长
  穆特力甫·阿不都克热木  地区教育局局长
  曹松坪          地区文体局党委书记
  黄 波          地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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