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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2、会同有关部门摸清企业对毕业生岗位需求。

  3、指导企业开展职业培训。

  4、鼓励和要求企业吸纳喀什籍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

  (六)地区国资委

  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国有企业对毕业生岗位需求。

  2、指导企业开展职业培训。

  3、鼓励和要求国有企业吸纳喀什籍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

  (七)地区编办

  1、负责清理机关事业单位空编空岗数量。

  2、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吸纳毕业生就业编制,加大向基层倾斜。

  (八)地区财政局

  1、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等部门,完善和落实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

  2、研究制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提高待遇水平政策。

  3、负责筹措促进毕业生就业专项经费。研究制定就业专项资金分配办法,完善就业资金支出使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资金监督检查,提高使用效益。

  (九)地区教育局

  1、负责强化和落实高校促进毕业生就业责任。

  2、负责摸清各类学校毕业生岗位需求数量。

  3、指导各县(市)落实各类学校吸纳毕业生实施方案。

  4、扩大和落实“特岗教师计划”。

  5、研究制定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办法。把就业指导课程纳入高校必修课程,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6、研究制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和专业结构设置调整政策。

  (十)地区卫生局

  l、负责摸清各类医院毕业生岗位需求数量。

  2、指导各县(市)落实各类医院吸纳毕业生实施方案。

  (十一)地区农业局

  1、负责摸清基层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毕业生岗位需求数量。

  2、指导各县(市)落实毕业生服务“三农”行动实施方案。

  3、把农村家庭毕业生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范围,落实培训补贴,扩大计划范围。

  (十二)地区畜牧局

  1、负责摸清基层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毕业生岗位需求数量。

  2、指导各县(市)落实毕业生服务“三农”行动实施方案。

  (十三)地区工商局

  1、负责落实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收费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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