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14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行署领导同意,现将《喀什地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喀什地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自治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多途径多形式实现就业,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统筹做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和女大学生就业,坚持突破难点,多措并举、分类施策、双向选择的原则,坚持市场就业方针,促进毕业生到企业、农村、基层就业,注重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政策推动,强化岗位开拓,强化培训效能,强化就业服务,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稳定性。
二、工作目标
2011年10月底前,基本解决毕业三年以上历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2012年10月底前,基本解决2011年底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与此同时,做好中专毕业生就业,逐步建立和形成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长效机制,实现就业基本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预测需求,全面掌握毕业生就业人数和岗位匹配情况
1、由地区统筹实施,以县(市)为单位,采取实名制办法,建立每一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学历层次、专业、技能特长、技能培训、就业愿望等基本信息台账,纳入就业失业登记,实行动态管理。
2、由地区统筹实施,以县(市)为单位,按2011年--2012分年度,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摸清机关事业单位空岗空编量、公益性岗位、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毕业生、5%人才储备空岗空编需求数量;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国资、经贸、发改、工商联等部门负责摸清各类企业、建设项目毕业生需求岗位数量;由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团委负责摸清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毕业生需求数量、“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等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计划岗位数量;由卫生部门负责摸清各类医院空岗空编数量;由教育部门负责摸清各类学校空岗空编数量;由农业、畜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摸清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岗位毕业生需求数量等,全面掌握适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岗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