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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建立喀什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建立喀什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9]17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喀什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喀什行署决定建立喀什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喀什行政公署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人员名单

  召 集 人:热甫卡提·努热合曼  行署副专员
  副召集人:周世伟        行署副秘书长
  王晓东      人行地区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张俭          人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副行长
  穆合塔尔·麦麦提    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金刚          地区经贸委副主任
  王希泉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郑旭光      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艾尼·玉买尔   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吐鲁洪·买买提 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刘忠泽        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赵勇        地区建设局纪检组长
  顾仁毅        地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卡斯木·阿西木  喀什海关副关长
  吐洪江·赛来 地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杨士祥        地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艾尔肯·麦麦提  地区工商局局长
  黄建新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格热提·卡斯木    喀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李维江      行署法制办主任
  王学锋      地区无线电管理处处长
  李少林      喀什银监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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