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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报送喀什地区2009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报告


  (一)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预案管理体系逐步形成。

  预案体系建设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地区公安局根据《喀什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在以往预案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修订、完善,并结合业务特点制定了分项应急处突预案。各县(市)公安局也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清理、完善、修订和补充。地区环保局成立了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环保局均成立了应急指挥小组,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值班电话(12369),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制定了《喀什地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区银监分局先后制定了《喀什地区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部门预案,并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建立健全各类预案,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奠定了基础。地区民宗委制定了《喀什地区零散朝觐者滞留境外突发事件预案》,并针对不同事件的等级,制定出具体的处置办法和行动方案。地区信访局制定了《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对节假日信访值班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二)积极开展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地区公安局为了有效检验预案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在实践中检验预案、锻炼队伍,为以后的实战积累经验,在演练中精心制作了诸多演练方案,在方案中设想了许多处突科目,并加强演练,力求使预案更加接近实战。在应对处置“7·6”群体性骚乱事件后,为了确保制定的各项处突预案有较强的实用性,地区公安局与喀什市公安局、武警南疆指挥部进行了多次单项、多项、合成演练,通过演练,不断进行完善预案,使预案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地区人民银行主要开展了办公自动化、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ABS)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和外债系统、公路基金押运以及防暴护行等多种应急演练。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

  地区公安局高度重视应急指挥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总指挥,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内设机构主要领导和各县(市)公安局局长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地区公安局指挥中心设立了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指挥机构的正常运转。社会稳定组各有关单位均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突领导机构。

  (四)全力做好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深入推进《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落实,地区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两周年这一时机,积极做好宣传活动。一方面加强对全地区公安民警应急处置工作相关知识的教育;另一方面,专门制作了宣传展板,借助“110”宣传日及重要宣传节点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应。地区环保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喀什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学习,并在行署2009年年初地区举办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三名的好成绩。地区信访局通过加强集中正面宣传,以适当的方式对个别缠访、闹访的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案释法、以案说理,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法定渠道反映诉求,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信访的良好氛围。中国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积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学习,特别是在“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一周年之际,向职工宣传有关地震灾难自救知识、火灾自救常识及公众避险常识,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五)加大应对工作力度,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2009年,我区敌情严重、社情复杂的形势呈现出更加严峻的态势,7月份发生了有较大影响的“7·6”群体性骚乱事件、9月份受乌鲁木齐针刺事件影响,喀什地区也出现针刺案件。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在地委、行署和自治区公安厅的领导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果断地处置了上述案件,有效维护了我区治安大局的平稳,也为今后成功处置各类社会安全事件积累了宝贵经验。

  (六)严格落实值班备勤,随时做好处突准备。

  公安机关不断强化应急值班工作,将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严格执行局领导带班、民警值班制度,为民警配备了对讲机、通信和办公设备,并开通应急短信平台,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生事件,能够根据领导的授权调集警力,迅速开展处置工作。“7·5”“7·6”事件发生以来,处置突发事件社会安全类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备勤,全力做好自身的防范工作。

  (七)加强队伍和装备建设,处置能力不断增强。

  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特别是各县(市)公安局不断强化应急处突队伍建设,如指挥中心、110巡警、应急分队等,普遍按照“战训合一、轮值轮训”的模式强化训练,既对民警进行政治、业务、法律、体能、技能的训练,又将其作为备勤处突、抢险救急的机动力量,增强了训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地区公安局还及时将上级公安机关配发的单警装备配发到维稳处突的一线部门,使基层处突人员的素质和装备水准得到有效提升,为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主要问题:

  一是处置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缺少一批懂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现场处置人员,对处置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较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处突专门队伍有待加强。

  二是经费保障、应急装备不到位。尤其是一些高科技装备落后,应急物资和装备较缺乏,尚未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资金、物资储备机制。如在“7·6”事件处置中就出现通信联络不畅而致使指挥部与前线及实战单元难以协调一致的现象。

  三是各类应急预案演练不够。预案的合理与否只能通过实战检验,各单位虽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其中不乏一些不够细致全面、可操作性不强的预案。今后要重点在各警种相互间的配合上狠下功夫,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工作建议:

  1、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管理体系。以实战为要求,通过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和综合演练,磨合和检验现有应急组织体系及各类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形成层级分明、科学可行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一是完善预警机制。要以强化日常情报信息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全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危害社会安全的、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绝不让其坐大成势。二是规范预警流程。在获取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各单位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提出预警建议,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履行工作职责。

  3、进一步提升各级应急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指挥系统保障。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部建设,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指挥要求;二是加强应急通信保障。整合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系统和各种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三是加强应急队伍保障。对处置工作人员进行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各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典型案例剖析

  应对处置喀什“7·6”群体性骚乱事件

  (一)基本案情

  2009年7月5日21时,喀什地区公安局接到公安厅《关于有人准备借广东韶关民汉群殴事件聚集闹事情况的紧急通知》后,立即向地委、行署作了汇报。

  当日23时30分,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在听取汇报后,立即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喀什地区处置突发事件联合指挥部,由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坐镇地区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全盘指挥,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现场总指挥,地委委员、地区公安局局长和武警南指主要领导分别任副总指挥。同时,要求公安、武警部队分别以艾提尕尔广场为中心,连夜在艾提尕尔清真寺、人民广场、环疆商场、中西亚贸易市场等地部署警力,组成混合编队,形成环形包围圈,加强重点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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