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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报送喀什地区2009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报告


  截止2009年12月30日,全区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病例395例,其中实验室确诊230例,临床诊断165例,危重病例3例无一死亡病例。12县市均有确诊病例,其中喀什市和泽普病例最多,分别为101例和70例。我区病例学生居多(学生病例为178),占总病例的86.83%。

  案例2:应对处置“糖脂宁胶囊”假药致人死亡案件

  2009年1月19日,接到莎车县局报告有人以“义诊”名义暗地销售药品“糖脂宁胶囊”,且在1月17日、19日有两名糖尿病患者在服用该药品相继死亡的消息。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应对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工作。地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莎车县患者使用的该药品立即封存送检,对患者使用的相关药品进行调查控制;同时,在全地区范围内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情况,并迅速追回该药品。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滚动播放全面收缴假药的公告,共有368名患者主动退回假药2836瓶。二是按照集中抽调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等相关执法人员,成立查处专案小组,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清查假药“糖脂宁胶囊”专项执法行动。同时责令卫生部门做好“糖脂宁胶囊”用药后不良反应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责令工商部门对各媒体广告发布单位、超市内药品专柜、路边流动小摊小贩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并发布了消费警示。共收缴假药“糖脂宁”胶囊9293瓶,登记患者服用766瓶,清缴率达98.6%,有效的防止了药害事件的扩大和蔓延。

  存在的问题分析:

  1、“双面”药商。犯罪嫌疑人顶着合法药厂经销商的头衔和外衣,大张旗鼓地销售假药。

  2、“义诊”骗局。打广告、进药房、假药通过“义诊”流入患者手中。一是犯罪嫌疑人租赁、借用医疗机构房屋,通过与院方合作,在地方电视台、报纸发布广告,打着“中国慢性病康复协会”名义,采取所谓的“专家”坐诊、“义诊”,现场向患者发放“零风险承诺书”等方式,暗地销售假药。二是在涉药单位、通过开展免费检测血糖、尿样标本和免费咨询登记等活动,暗地销售假药。三是通过广告在宾馆临时租用会议室等开展糖尿病患者检测、义诊宣传,推荐假糖脂宁胶囊。

  3、监管软肋。假药贩子“跨区域作战,规避监管”。对于义诊,2001年国家卫生部就下发了《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义诊组织应在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发现有组织不规范义诊的,各级卫生部门要立即责成义诊组织单位停止义诊,并依法追究责任,对相关人员、机构予以严肃处置。但目前看,实行义诊活动备案管理的法律依据不足,甚至约束力威慑力弱,而且对处理不规范,义诊并没有明确和细化。此外,非正规的义诊活动往往会选择基层社区以及偏远农村地区,这给卫生部门的监管带来很大难度;加强医药代表的管理也刻不容缓,不能只要在省一级备案即可全国免检、全国有效。当地媒体、刊播医疗、医药广告的监管力度也亟待加强。报社、电视台广告不经过认真审查、把关就安排播出,造成虚假广告蛊惑人心,不仅要加强涉药广告的审查、审批和监督,还要开展综合治理。

  4、善后工作处理道路漫长。一是退药人员的经济损失补偿法规制度不全,难以确定。二是伤亡人员的赔偿存在争议,待法律确定。目前案件中两名死亡人员,因假药致死直接的科学依据尚待进一步认证,致使善后工作长期处于等待结果的状态。三是案件侦破、司法程序周期长,为全面处理善后工作带来被动。

  社会安全事件总结评估

  一、基本情况

  2009年全区发生群体性事件33起,同比上升106.25%,参与人数2837人次,同比上升413.01%;未造成人员伤亡,其中发生10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8起。

  2009年全区共立各类刑事案件5177起,与上年相比略有上升。其中,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八类暴力犯罪案件778起,同比上升4.56%。2009年刑事犯罪活动共造成253人死亡,同比上升34.57%。

  2009年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33起,死亡235人,受伤422人,经济损失75.9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数均呈现出下降的特点,其中交通事故起数下降22.4%,死亡人数下降8.5%,经济损失下降61.8%,受伤人数下降28.1%。

  2009年全区发生火灾事故451起,死亡11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19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8.47%,财产损失下降52.62%,受伤人数下降83.33%,死亡人数上升33.33%。

  2009年全区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但在2009年7月份,我区发生了“7·6”群体性骚乱事件,9月份,发生了针刺案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其产生的影响极为深远。总体看,社会安全事件数量有所下降,造成的损失及负面影响有所增加。

  2009年全区信访部门共受理来信和接待来访13168件次,同比上升4.7%;其中群众来信725件,同比上升101.4%;群众来访2400件12416人次,同比下降23.8%和25.1%;越级到自治区上访215件772人次,同比上升22.1%和82%;越级进京上访51件次114人次,同比上升59.1%和134.4%。

  2009年,各县(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全区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2009年,全区金融系统未发生突发事件。

  此外,2009年全地区共发生7起涉外案件。

  二、主要特点分析

  (一)群体性事件呈明显上升势头。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各项预防和处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9年全区发生的33起群体性事件得到了有效处置,事件总数与2008年相比增加17起。但是,当前我区与全国、全疆一样,正处于矛盾凸显期,群体性事件呈现出几方面特点:一是一些群众由于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和“找企业不如找政府,找政府不如去堵路”的态度,行为方式较为激烈;二是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错综复杂,参与人员所涉及的行业和领域广泛,尤其是因经济纠纷引发的聚集上访事件,在难以彻底解决其中问题后,留下一定的隐患。

  (二)刑事案件发案起数略有上升。公安机关把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从严从紧对社会面进行管控。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治安防控力度,深入开展“命案侦破”、“两抢一盗”、“打盗抢、抓逃犯”、“百日严打”等专项行动,有效打击刑事犯罪,但刑事案件依然呈上升趋势。从全年来看,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八类暴力犯罪案件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三)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趋于好转。全年四项指标均呈下降趋势,交通事故起数下降22.4%,受伤人数下降28.1%,死亡人数下降8.5%,经济损失下降61.8%。全区公安交警部门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先后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清理整顿特种车辆、公安专段号牌车辆、整治假牌套牌、危险化学品运输、夜间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切实加大了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查处力度,全面推进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增强了人民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同时也确保了道路有序畅通。

  (四)火灾事故呈现一升三降的特点。死亡人数虽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但火灾起数、财产损失、受伤人数三项指数全面下降。公安消防部门以“降低重特大火灾事故、降低死亡人数、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为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上访人次大幅增加,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地区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994件次,同比上升135.8%,其中来信679件,同比上升253.6%,来访860件次8315人次,同比上升40.8%和129.6%。

  三、应急工作评估

  2009年,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积极推进应急预案体系、指挥管理体系、应急制度建设、情报预警体系、部门协调机制为核心内容的应急机制建设,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社会面各种风险的发生,积极处置了各类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为维护我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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