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
  (八)负责进口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九)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依法监测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十)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食药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目标、新闻宣传、外事、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规划财务处。组织拟订发展规划、基本建设和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年度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固定资产、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装备购置的规划、审核、报批;负责局直属单位和区(市)县局的内部审计。
  (三)政策法规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督察督办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跨区域案件的协查协办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四)食品安全协调处(挂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统一发布食品安全重大信息;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餐饮服务监管处(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牌子)。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工作。
  (六)药品注册和安全监管处。监督实施国家药品、药用辅料标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目录、药用要求和标准;承办上级交办的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进口药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非处方药物目录、药物非临床研究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合理用药工作;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负责药品生产领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