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吸引境内外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管理社会化和市场化,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引导境内外资金参与我省轨道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生态环保、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建设实现多元化投资、产业化经营。结合我省城镇化建设实际,开展城乡建设专题招商,谋划推介一批城市新区和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综合运用外商独资、合资、合作或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信托等模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吸引境内外资金参与我省城镇化建设。
4.积极扩大农业领域对外开放。依托我省农业优势,积极吸引境内外资本发展现代农业,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改组改造,促进农业市场化、国际化、标准化,提升我省农业竞争力。围绕粮食核心区建设,在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技术开发推广、规模化种养基地建设等方面,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三)扩大进出口规模,加快“走出去”步伐。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引进一批规模大、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出口型项目,推动对外贸易跨越式发展;在继续办好周口鞋业出口基地的同时,重点推进焦作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洛阳太阳能光伏出口基地、许昌人发制品出口基地、南阳食用菌出口基地、郑州铝深加工出口基地和郑州服务外包出口基地等6大出口基地建设,增强出口后劲,夯实外贸跨越式发展的基础;抓好出口品牌建设,形成品牌企业建设梯队,支持企业培育自有出口品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延长加工贸易产业链条,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推动电力、水泥、钢铁等产业“走出去”,拓展我省经济发展空间;支持我省企业到境外勘探开发资源,为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积极开拓新的劳务市场,提高外派劳务人员档次,扩大劳务输出规模。
(四)抓好对外开放门户建设,增强承接产业转移承载力。加大对外开放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实现我省对外开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新突破,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在更高层次上扩大开放创造良好条件。加快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建设,确保早日封关运行。充分发挥河南保税物流中心作用,全面开展保税业务。搞好郑州出口加工区(B区)建设,推进郑州出口加工区扩区调整,支持洛阳、新乡、开封、信阳、漯河、南阳等省辖市申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或保税仓库)。支持洛阳、新乡等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加快推进郑州航空港区建设,充分发挥“区港联动”优势,实现综合保税区和机场口岸无缝对接,打造全国空运物流中心。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快构建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多种交通方式功能互补、紧密衔接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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