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邮政普遍服务水平的意见
(京政发〔201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邮政事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普遍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首都邮政普遍服务水平,既是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
长期以来,邮政系统以推进完善邮政普遍服务为中心任务,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通信权利、服务“三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邮政设施建设滞后、总量不足、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原因,邮政普遍服务能力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和人民群众用邮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首都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促进首都邮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邮政服务国计民生为宗旨,以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有效解决邮政设施建设运行中的主要问题为重点,坚持“国家保障、政府支持、行业监管、企业承担”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完善机制,将邮政普遍服务全方位、多层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可持续发展的首都邮政普遍服务体系,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水平。
(二)主要目标。着力打造布局合理、分类设置、功能完善、流程优化、服务一流的邮政设施网络体系。力争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每万人1个邮政服务网点,住宅楼房1户1个信报箱,农村每个行政村建有健康运行的村邮站,有条件的城市社区每个社区设置1个邮政服务点;住宅楼房通邮率达到100%,住宅楼房标准信报箱插箱投递到户率达到100%,本市行政区域内互寄邮件次日送达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