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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非煤矿山企业班组安全建设

  ①建设思路:以典型示范为引导,以安全标准化为抓手,以实施非煤矿山“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为着力点,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全面协调推进非煤矿山班组安全建设创新发展。

  ②工作目标。树立各种类型、各种所有制矿山班组安全管理典型,要求各设区市、各省属集团公司及中央驻赣单位至少树立3个非煤矿山班组安全建设先进典型,各县至少树立一个非煤矿山班组安全建设先进典型。要求在2011年底前,全省非煤矿山所有班组长必须经专项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大中型矿山企业、地下矿山企业和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面开展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安全标准化达标单位班组安全建设符合规范。

  12、强化工作举措。

  (1)以“三个结合”(“三同时”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许可、监督检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2011年立项的建设项目,未实施安全标准化的,不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第三轮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之前安全标准化未达标的,不予延期换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考核检查发现未启动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不予通过年度考核检查。

  (2)将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开展了班组安全建设列为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否决项。

  (3)建立完善安全标准化咨询考评技术支撑体系,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咨询机构建设,原则上具有非煤矿山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均可从事安全标准化咨询工作,但必须报省安监局备案批准;各设区市负责本辖区许可的四、五级达标考评的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要报省安监局备案。

  (4)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落实目标任务。各设区市、省属经济组织及中央驻赣单位要将所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及达标考评计划于3月20日前报省安监局。

  (5)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的绩效考评工作。各地要加强政策引导,切实将安全标准化达标与企业融资诚信、工程项目立项、土地征用等政策相结合,认真指导企业安全标准的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安全标准化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坚决杜绝企业“走形式、走过场”。

  (6)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班组长安全管理读本》系列教材,组织编制出版地质勘探单位分册。

  (7)修订完善非煤矿山班组长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并建立完善非煤矿山班组长安全培训考核题库。

  (8)组织开展创建优秀安全班组和优秀班组长活动,并对优秀安全管理班组和优秀班组长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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