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安监管一字〔2011〕35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有关省属经济组织,中央在赣有关企业,有关安全中介机构:
现将《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设区市安监局将此件迅速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安监局和各有关非煤矿山企业;请有关省属经济组织将此件迅速转发至各相关企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1年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思路
2011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主体,以贯彻落实“三个重要文件”(国发23号文、国务院安委办17号文和省政府32号文)为核心,以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为主线,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深入落实非煤矿山“三深化”(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化依法监管、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和“三推进”(推进科技进步、推进安全达标、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各项工作举措,着力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上取得新成效,着力抓好“八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明显好转和“十二五”良好开局,为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力争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2、事故总量不超过控制考核目标。
3、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和班组安全建设全面推进:
(1)省属及中央驻赣矿山企业、地下矿山企业和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以上等级;70% 的尾矿库、地质勘探(钻坑探)单位和50%的露天采石场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以上等级;
(2)“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全面实施,到2011年底前,全省非煤矿山企业所有生产作业班组长必须经专项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