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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2011年2月23日 川发改价检〔2011〕123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2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今年各地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检查的方式开展检查,各地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围绕检查的重点内容,深入基层对相关行业和单位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情况逐一进行摸底调查,并进行认真梳理,对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业和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检查。
  二、按照国家的要求,省发改委将组织检查组分别到泸州市、达州市各抽一个县,对涉农价格和收费情况进行直接检查。同时,省上将派出巡查组,到部分市、州进行工作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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