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贷款为主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且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在建项目。
(三)电子信息产业项目专题
重点扶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及软件业领域工业企业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
申报条件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新增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200万元。项目申报前固定资产投资应有实质性进展。
2.产品的技术含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对产业提升及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
3.软件业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800万元,且必须提供软件产品登记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产品评测报告等材料。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专题
重点扶持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制造业领域工业企业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新增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300万元。
2.建设资金已落实且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在建项目。
(五)工业节能降耗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专题
重点扶持工业节能降耗、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条件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为规模以上;能源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开展能源审计。
2.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技术成熟,节能率在10%以上;投产后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
申报材料要求除满足本指南中的第六条外,还需提交企业上年度能源消耗统计报表、项目节能效果评估报告或认定证明等材料。
(六)二环内及二环沿线工业企业搬迁改造项目专题
重点扶持二环内及二环沿线工业企业实施的搬迁改造项目。
申报条件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在建项目。
2.项目符合我市整体工业布局规划;符合政府主导性和引导性搬迁改造要求;项目为在建项目。
3.搬迁企业能够按照相关开发区、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定位入园进区。
(七)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项目专题
重点扶持为汽车、专用通用设备等十大优势产业提供产品配套以及完善和延伸产业链的中小工业企业实施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区县中小工业企业实施的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中小企业开展符合“专、精、特、新”方向的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条件除满足总体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建设期不超过两年的在建项目。
2.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3亿元以下;纳税总额不低于30万元。
3.列入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重点企业和2011年中小企业重点投资项目库的项目优先支持。
(八)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专题
以企业为主体,重点扶持对汽车、航空航天等十大优势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研发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产业化项目;对上年度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行扶持。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备承担项目所需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
2.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企业必须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西安市创新型工业企业。
3.申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且符合我市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建设期不超过两年。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企业填写2011年度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书(附件1);
2.以正式文件上报“关于申报2011年度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件2:编写提纲)。
3.填写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请表(附表4);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表5)。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企业(机构)法人执照复印件;专业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资金筹措的有关证明。
6.项目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分类项目企业需另行提供的资料: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提供专家论证报告;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提供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开发的证明材料;新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提供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文件;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提供购买研发设备仪器清单以及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文件。
(九)中小企业协作配套、上市、专业化改造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专题
重点扶持中小企业为大企业协作配套实施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拟上市中小企业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公共技术平台、人才培训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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