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项目自有自筹资金落实及已投入资金情况证明。
(三)申报材料按A4纸张尺寸印制,并按照以上提交资料的顺序装订。
(四)项目申报材料一式7份(6份报送市工信委,1份报送市财政局,若申请股权投入方式扶持报送市财政局2份),并附电子版。
五、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原则,项目园区向所在区县经贸局(中小企业促进局)、财政局申报,经其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工信委和市财政局。
六、申报时间
2011年度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本指南未尽事宜,按照《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2.申请报告提纲
3.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申请表(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申请表(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附件1:
西安市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合作单位:
项目负责人: 手机:
项目联系人: 手机:
项目起止年限:
申报时间:
附件2:
申 请 报 告 提 纲
一、标准化厂房及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1.申报单位基本概况。主要包括园区成立时间,批准文号,规划面积,已建成面积,主导产业,企业数量,上年度园区工业企业完成产值,经济增速等基本情况。
2.项目申报理由及内容简介。主要包括项目总计划建设厂房栋数及面积、2011年建设栋数及面积,已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园区需写明已扶持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及效益完成情况。
3.项目经费来源及构成。
4.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分别说明项目总体和2011年情况。
5.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6.申请扶持方式(贷款贴息、奖励补助、股权投入),拟贷款项目不得选择贷款贴息方式。
二、公共平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