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年度资格检查为切入点,深入广告经营单位检查调研,检查各项广告经营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帮助其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
(二)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按照《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和《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登记管理的通知》,切实履行职能,加强户外广告的巡查和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依法清理烟草广告。
LED是新兴的媒体广告,影响面大。市局规定,全市户外LED广告由各分县局按照辖区登记监管的同时,报市局备案。市局将定期抽查,保证LED广告监管到位。
(三)指导和推进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拓展广告监管执法的覆盖面,逐步加强对网络广告、声讯服务广告、DM广告、楼宇广告、手机广告的监管,消除监管盲区。
五、加强服务意识,自觉为全市广告业发展做贡献
(一)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指导广告行业发展与广告监管的双重职能,积极引导广告经营单位实施商标战略,大力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广告经营单位申报西安市著名商标,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要与企业建立经常性的沟通机制,指导企业运用正确的广告策略促进我市品牌的发展壮大。在辖区重点企业中设立广告联络员,定期组织其学习有关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积极帮助、引导企业运用广告战略,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增强竞争能力。
(二)落实《关于在广告职能中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市工商处发[2009]98号)。将行政指导工作全面融入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中,通过提醒、说服、规劝、宣传、教育以及行政建议、行政告诫、行政提示等方式,避免或减少广告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发生,促使其不断加强自律,规范广告经营行为。
(三)加强广告业务培训,提高广告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要采取各种形式,要经常深入广告经营单位,定期对媒体、广告公司广告审查员和违法广告居高不下行业的广告主进行培训,通报存在问题,宣传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促进经营者自律。
(四)充分发挥广告监管职能作用为世园会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规范有关世园会广告内容,积极倡导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氛围。
(五)围绕“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加强与兄弟工商局之间特别是关中-天水经济区各地市工商局协作交流,建立广告案件联查、反馈等机制,加强区域广告执法协作,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营造统一、规范、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