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广告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现将《2011年广告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二月十日
2011年广告监管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广告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五个更加”要求,以“高效服务推进法治建设年”为工作主线,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工商局及市局的总体工作部署,务实创新,锐意进取,继续扎实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创新监管方式,实现职能到位,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着力提升广告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我市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一)继续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查处影响社会稳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每个季度要适时开展一次集中执法行动,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蔓延的势头,努力净化全市广告市场。
(二)加强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影响社会稳定、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广告。
(三)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监管,积极探索互联网广告监管的有效方法。继续保持打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的高压态势,加强监测和巡查,争取查办一批大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网上违法广告的监管工作。
二、加大广告监测和办案力度,树立执法权威
(一)进一步完善广告监测机制。要按照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广告监测工作。坚持日常监测和重点监测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加强对重点媒介、重点商品服务广告监测,及时掌握违法广告动态。市局要充分利用市局建立的广告监测平台,对全市广播、电视、报纸广告进行实时监测和智能识别统计,每月对西安地区主要媒体发布广告情况集中进行一次监测,发布监测通报,并根据监测结果显示的广告市场动态,确定一定时期监管重点,落实典型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及对违法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