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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关于纪念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安排的通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关于纪念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安排的通知


  为了隆重纪念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深入有效地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消协确立的“消费与民生”年工作主题,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重视。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与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大力推动西安经济和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现将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深度
  为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搞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工作,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社会参与。3月15日在西安繁华地段(钟楼盘道邮政局门前)设立宣传咨询服务中心会场。(市消协负责)
  各分县局可根据各自实际设立宣传会场,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各工商所、分会、投诉站、联络站探索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将宣传活动更进一步深入基层,将维权意识更加深入广大消费者心中。
  各区县要根据本地情况编印一定数量的宣传材料,以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
  二、积极与媒体合作,扩大宣传教育的广度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市工商局、市消协将和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单位联合开办“3·15宣传专栏”,及时报道消费维权工作,营造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良好的宣传氛围。各区县要积极与媒体合作并动员社会力量,宣传维权成果,宣传维权知识,促进企业自律,促进社会和谐。(市消协、组宣处负责)
  三、强化消费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十个一”活动
  在3·15期间积极开展“十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一个论坛,举办一组网上访谈,编印一本手册,发布一组消费警示,参与一场晚会,组织一项消费调查,公示一批消费者满意单位(质量和服务),公布一组消费者憋屈案例,举办一期消费知识讲座。(市消协负责)
  四、开展打假维权执法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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