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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加强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保护学生视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重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发展0至3岁婴幼儿教育,逐步推进0至6岁学前教育一体化进程。

  (六)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

  (七)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兼并弱园或合作办园。城镇小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鼓励依托幼儿园建立0至3岁早期教育机构。

  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探索建立以县(市)为主,县(市)、乡(镇)共管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乡镇有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和优质教育资源举办民办幼儿园,探索幼儿园连锁、集团化发展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到2020年,标准化幼儿园达到80%。

  (八)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和年检制度。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和指导。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坚决查处乱收费。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第四章 义务教育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校长和教师资源在区域内统一调配和交流制度。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配置标准和经费标准,实现区域内学校校舍、设备、校长和教师配置均等化。加强城市薄弱学校改造工作,逐步缩小学校之间教育差距。

  (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政府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严禁以各种考试成绩为教师、学生排名次,严禁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上学补课,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加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

  (十一)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二)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十三)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加强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十四)创新普通高中发展模式。吸引国内外资源参与举办普通高中。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科技、艺术、体育、外语等特色高中。鼓励普通高中发展特色学科。支持高中与高校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培养特色创新人才。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十六)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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