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分级建立国土资源、水利、地震、气象、广播电视和通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监测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科学研判会商,及时预警预报,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扩大覆盖范围。加快直达灾害防治一线的现代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将预警预报信息传递到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人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确保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全面。
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各级地质灾害监测站所建设和防治监测人员的指导培训,研究建立有利于激发监测预警人员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监测预警的整体水平。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全省地质灾害孕育、发生、发展、演变、时空分布等规律和致灾机理进行深入研究,为科学预测和预防自然灾害提供理论依据。加强对地质灾害预警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大经费投入,鼓励科研单位、生产单位和大专院校开展科技攻关。重视引进先进成熟的监测预警技术和设备,积极推广使用无人航拍机、自动雨量计、滑坡泥石流监测报警仪等先进设备,不断提高我省地质灾害总体监测预警水平。
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经验丰富、分布广泛、发现及时的特点,针对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从结构层次、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制度措施、信息报送、经费保障等方面,不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建设。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矿区、工程建设区、旅游区、学校、医院和灾害易发区居民点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预警防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查排查
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排查制度,经常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实时情况。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及时汇总上报,科学汇总分析,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并纳人群测群防工作体系,细化监测预警措施,落实防范工作方案,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影响。
落实专业排查责任。区别灾害隐患轻重缓急不同情况,由对口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责任主体,定期或临时开展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对水利水电、公路、铁路、学校、厂矿、重点集镇的灾害隐患专业排查。威胁对象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专业排查,并逐一论证,形成排查结论,提出防灾减灾工作措施。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专业排查成果资料汇交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汇总管理使用。
加强动态巡查工作。对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组织专业力量及时开展动态巡查,深入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并建立重大隐患点的动态监测信息系统,不断更新基础信息,为加强防治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基础资料。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详细标绘全省重大地质灾害分布示意图及影响范围,并商省级新闻主管部门通过适当渠道对公众发布,指导灾害隐患涉及的部门、单位、企业和个人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