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工程,为工作环境良好、工作成效明显的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配备执法专用设备,组织开展以办案技能和信息化监管能力为重点的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各地要积极强化对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保障工作,加大农业综合执法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快速反应、精准查处和规范执法能力。
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综合执法网络运行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重心下移,强化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日常执法事务中的主体作用,完善案件查处、报告、协查、指导、督办机制,努力实现农资打假工作的全面覆盖、有效管控、责任落实、管理长效的工作局面。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的行政许可工作
进一步健全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听证、送达、监督以及考试考核与检验检测检疫等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审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加强政策指导、现场检查和实地审核工作,提升农作物种子、兽药、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行政许可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和农资市场实际情况,积极配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加强对农资市场主体数量和布局的统筹规划,引导农资市场主体发展连锁化、集约化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农资统购统配活动。
深入推进查处农资产品无证经营工作,开展持证生产、经营单位复核工作,清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性检查工作,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农资行为。
(二)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活动
以农资集散地、农资批发企业、农村农资零售门店、农机经销点以及规模种养单位为重点,针对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证照是否齐全且合法有效,生产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等有关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生产经营的产品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包装、标识等有关强制性规定,生产经营档案是否依法建立健全等内容,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抽查活动
针对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以农资生产、批发企业为重点,开展农药、兽药和肥料产品质量执法抽查600批次。要在产品质量执法抽查活动中做好产品确认,打击假冒行为,规范流通秩序。抽检结果要依法公开,及时预警提示。经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要依法及时予以查处和没收,阻击假劣产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