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山西葫芦堂煤业有限公司等两座矿井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晋煤证发[2010]126号)
朔州市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变更山西葫芦堂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两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请示》(朔煤字〔2010〕156号)收悉。山西葫芦堂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是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分别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21号和〔2010〕23号文核准的整合保留矿井。省厅分别以晋煤行发〔2010〕600号文批复山西葫芦堂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以晋煤行发〔2010〕621号文批复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210万吨/年。现申请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
经审查,你局审核上报的资料齐全,按照《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矿井核定能力变更有关证件的函》(晋政办函〔2010〕152号)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同意以上两座矿井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事项见附表)并要求如下:
1、你局要按照晋煤行发〔2009〕234号文件的规定,监督以上两座矿井严格按照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
2、你局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晋政发电〔2010〕5号《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变更煤炭生产许可证矿井名单
序号
| 矿井名称
| 煤炭生产许可证
编 号
| 生产能力
(万吨/年)
| 有效期限
| 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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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葫芦堂煤业有限公司
| 201406020106
| 90
| 2040.12.22
| 生产能力:90万吨/年,采煤工艺:综采放顶煤,有效期限:204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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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
| 201406021945
| 210
| 2040.12.22
| 生产能力:210万吨/年,有效期限:204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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