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肿痛气雾剂价格的函
(云价价格函〔2010〕42号)
云南省药物研究所制药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涨价行为的通知》(发改电〔2010〕240号)和政府定价药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对列入国家定价目录特别是2009年11月1日后新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的药品价格进行复核。在调查复核期间,暂撤消云价价格〔2010〕55号文件对肿痛气雾剂的最高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由生产企业在不超过原实际销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