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校辅导员第二个五年(2011-2015)培训计划》的通知
(鄂高工委〔2011〕4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按照《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和《关于加强湖北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鄂高工委〔2007〕11号),我厅在总结第一个五年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湖北省普通高校辅导员第二个五年(2011-2015)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湖北省普通高校辅导员第二个五年(2011-2015)培训计划
《湖北省普通高校辅导员五年培训计划(2006-2010)》颁发实施以来,我省依托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教育部和省级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分类别、分层次完成了高校辅导员第一个五年轮训工作,提升了全省政工干部的工作水平,加强和改进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根据《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和《关于加强湖北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高度重视高校辅导员培训,全面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
1、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着大学生成长成才。大力加强辅导员培训,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紧迫要求。
2、湖北省普通高校辅导员第二个五年(2011-2015)培训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围绕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发展,促进大学生成人成才这一中心任务,紧扣培养造就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辅导员队伍的战略目标,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模式机制,坚持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脱产进修与校内培训相结合,境内培训和境外、海外研修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实施部、省、校多层次培训和岗前、岗位、骨干研修等多类别培训,不断提升培训质量,促进辅导员培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