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确保调查研究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市、区各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专项治理的难点问题,研究细化关键阶段、关键环节、关键企业的具体治理措施。
市、区各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
对治理各个阶段的特点,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检查督导。要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答复工作。对于动员部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重点检查不配合、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责令改正。
(四)加强综合治理。
专项治理要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相结合;要与强化企业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要与落实国有企业职工工资管理调控、企业负责人薪酬和职务消费有关规定相结合;要与开展国有企业效能监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相结合;要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要与出资人监管、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协调推进,综合实施,增强治理实效。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专项治理要注重源头治理,形成“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治理工作体系。一方面要通过企业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查清并纠正设立“小金库”等资产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要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摸清企业“小金库”产生的根源,通过完善体制、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和强化监管,建立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附件:1.深圳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户数及其资金账户统计表(略)
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略)
4.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略)
5.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略)
6.填表说明(略)
附件1:
深圳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乔家华 市财政委主任
副组长:麦柱光 市纪委常委
王文君 市监察局副巡视员
刘友亮 市财政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沈安利 市审计局副局长
邢昆明 市国资局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