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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襄阳市中心支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外汇服务支持襄阳市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十二)综合运用好各种国际结算方式。各外汇指定银行要加大代理行网络建设力度,着力打造覆盖面广、功能齐备、反应迅速的国际结算快速通道。加强对各国、各地区经济状况、商业习惯、法律要求等特点的研究,针对不同企业、不同业务的具体特点,为企业提供收付迅速、风险可控的国际结算服务。

  (十三)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各试点银行要顺应企业国际化经营需求,充分发挥在岸、离岸业务联动效应,将企业国内信用与境外业务相结合,实行境内外一体化的金融服务模式,使企业真正享受到高效、安全、低成本、全球化的金融服务。在金融和外汇管理政策框架下,加强在岸、离岸联动产品的开发,紧紧围绕企业跨境服务需求,将在岸、离岸联动产品的开发、流程、系统进行整合,形成专业化和国际化的特色服务方案。

  (十四)指导企业正确选择外汇避险工具。各外汇指定银行应通过开办即期、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及掉期业务,帮助企业合理规避外汇市场及人民币汇率波动风险。通过合理运用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掉期等衍生产品,帮助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控制财务成本,提高资金效益。

  (十五)改进企业贸易融资管理。外汇管理部门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调整企业延期付款年度发生额规模,对特殊行业的企业申请收结汇额度尽量缩短审批时间,对首次超期限登记的企业在重申登记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放行,支持企业利用贸易信贷进行短期融资。

  四、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的外汇业务服务,提高投资、贸易便利程度

  (十六)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外汇管理部门继续推行“低门槛、少环节、零收费、高效率”的外汇服务方式,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对进出口核销、外资外债登记等经常性办理的审核登记类业务,授权科长和经办人员直接办理,严格按照不刁难、不为难、不误时的“三不”原则对待客户,实行首问负责制、经办直管制、特事报备制、业务限时制“四制”服务。

  (十七)试行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直通车服务。外汇管理部门、外汇指定银行对管理相对规范的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或明确专人对口协助办理外汇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在实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各项政策试点时,优先考虑大企业,及时解决其试点中遇到的问题,使大企业尽早享受政策调整带来的便利。在对重大项目的外汇业务服务中,要做到提前介入、超前服务、靠前指导。对受理完的业务,要密切关注企业项目动态,做好项目的后续政策咨询及其它外汇服务,必要时进行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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